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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消费 + 消纳"双考核8月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6-06-23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编制印发《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令第 42 号,以下简称《办法》),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为使各有关方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内容,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可再生能源政策


政策背景


扩大可再生能源消费、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是推动可再生能源扩量提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也是深入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的重要支撑。2025 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明确国家制定并分解实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最低比重目标,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并对消费、消纳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考核。


落实能源法等要求,总结"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经验,我们编制出台了《办法》,从省级行政区域和重点用能行业两个层面压实可再生能源消纳和消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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